关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安 市 财 政 局
上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费标准的通告
各位2017级新生: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人社发〔2017〕27号)文件要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个人缴纳部分调整为160元/年。因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市人社发〔2017〕192号)文件发布较晚,我校在2017级新生入学指南中公布的大学生医疗保险费仍为原标准,现根据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调整为:本科640元(四年),专科480元(三年),专升本320元(两年),望广大2017级新生周知。
特此通告
附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开云(中国)财务管理中心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