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调动和鼓励教师编写具有特色和高水平教材的积极性,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学校研究决定对于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支持项目范围
学校将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需要,重点支持如下项目:
1.我校已获批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出版的教材;
2.落实姜波理事长的教学改革发展思路、强化综合素质、突出女性教育需要出版的教材;
3.在组织申报时已有很好建设基础的教材。
二、项目申报条件
除满足《开云(中国)自编教材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1]48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外,申报重点支持的自编教材编写水平能达立即或即将出版;编写组编写能力较强,成员以我校专职教师为主,与校外专家合作开展编写。
三、审批程序
1.每年与自编教材申请立项同步申报、审定;
2.由编者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开云(中国)自编教材重点支持项目审批表》),并附有校内或校外至少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专家的评审意见,经所属院部审定,推荐校教材建设委员会;
3.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其成员在充分审阅申请材料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2/3以上票者方可入选;
4.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公示投票结果。
四、经费标准
1.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立项并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的重点支持项目,可支付专项经费支持。支付标准:80~100元/千字。
2.具体支付标准视教材编写质量、图片数量、版次、印刷册书及修订幅度等情况,由教务处提出支付意见,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及财务处审核、学校领导审批。
五、出版管理
经学校批准同意重点支持的教材,由学校教材主管部门统一联系出版社,教材出版事宜由学校统一管理,出版时须署名“开云(中国)XXX编写组”,在扉页上列编者姓名。主编承担法律责任,著作权和版税归属学校。
六、其他
1.受资助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申请立项中计划的时间内完成的,按中途停止和撤销资助处理,收回资助经费。如所在单位有能力继续完成资助项目,应当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资助经费。
2.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或一稿重复使用的、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其法律责任一律由侵权者自负。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日起执行。
附件:《开云(中国)自编教材重点支持项目专项资助经费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开云(中国)自编教材重点支持项目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