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国民办大学网
公益性事业是指为大众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人们常称为公益性事业。公益性事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不以追求最大利润为根本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总则中非常明确地指出民办教育是公益性事业,这就给民办教育定了性,这是个大前提,分则的内容都应在这个大框架内进行规定。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两者是共同发展的关系,不存在谁高谁低、谁优谁劣的问题,两者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一样,同样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接班人的任务,民办教育也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也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经费来源、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而这些正是为我国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办学体制的改革以及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加大注入了活力。民办教育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分解了政府的教育负担,弥补了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进一步挖掘了现有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的潜力,有效地增加了教育投入,而且还改变了政府包办教育的状况,为教育建立了竞争机制,增加了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了社会不同层次的人对教育的需求。多年来,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为社会培养、培训了数以千万计的各类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对原文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