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党建工作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
常光明
民办高校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与国办高校相比,俨然不同。政治体制方面:国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具有“法定”的绝对权威,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而民办高校的领导体制,一般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聘任的校长及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这种政治体制主要取决于经济体制,国办高校是由国家投资建立,学校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学校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学校党委代表党和国家在管理高校资产,决定高校的重大经费开支;而民办高校的投资,来源于民间的自筹资金,所以,校务委员会只对投资的董事会负责。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不同,决定了民办高校中党组织的地位,不同于国办高校。另外,民办高校领导班子中的党员数量,也不同程度决定着党组织的地位高低和作用大小。因此,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肯定不能照搬国办高校的做法。建国后五十年来,国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已驾轻就熟,建章立制,有法可依。而民办高校只是诞生十年左右的新生事物,其党建工作尚处于初创阶段,所以,如何认识党建工作在民办高校的地位和作用,是摆在民办高校中全体党员面前的大问题。这个大问题包含许多小问题,如: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的角色和职责,党组织建在民办高校中的必要性,党组织及党员在民办高校中发挥什么作用,民办高校中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加强民办高校中党建工作,等等。
认识党建工作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首先要认识党组织建在民办高校中的必要性。我们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体制虽然不同,但办学宗旨和工作性质完全一样,同样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而加强党建工作,促进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落实,是保证民办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如果民办高校不建立党的组织,党在这里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就会削弱,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很难及时得到落实,所以也就很难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近几年有些民办学校出现问题甚至倒闭,主要原因就是学校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工作没做好。英才学院之所以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就是得益于党组织建得早,党建工作做的好。我们由正反两方面得经验和教训得出结论,党组织建在民办高校中的非常必要。另外,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仅仅是形式存在、徒有其名,既无权威地位,也发挥不了作用,名存实亡也是不行的。
民办高校党组织肩负着两大主要功能:一是直接作用功能,如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二是监督作用功能,即监督学院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等。这两大主要功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实践证明,民办高校党组织是促进高校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的组织保证。如果仅仅成立了党组织,只不过是领导机构的点缀和附庸,发挥不了保证和监督作用,那么,这个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便大成问题。
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取决于领导班子中党员的数量占多数,最好是行政一把手兼任党委书记,这样,党组织的地位便具有政治核心的权威,在学院政策的决策和落实上,便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否则的话,党、政两只号,各吹各的调,肯定会乱套。需要辨识的是,民办高校的党组织,与国办高校的党组织的定位略有不同,国办高校党委明确规定领导行政,而民办高校党委定位是行政领导的政治核心,并非领导行政。国办高校重大决策,往往由党委会研究,而民办高校中党的领导,很可能体现在党员占多数的校务会议,或研究重大决策的党政联席会议。
其次,要正确认识党组织与行政组织的不同职能,不能以党代政。作为高等教育机构,民办高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在学校中主持日常工作的是各级行政领导,学校的各级党组织作用在于保证和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前行,不要过多地干预正常的教学工作。所以,学校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应以教学为中心开展,党建工作的成绩,最终体现在教育教学成就之中,教育成就表现在为党和国家培养出开云(中国)更好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民办高校的特点是,建校时间短,建制不正规,党员数量少,且流动性大;教职工来源复杂,基本为三类人:一是退休的国办高校教职工,二是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三是招聘来的社会人员,从业观念多为临时打工,政治素质也良莠不齐。如何将来自“五湖四海”的教职员工凝聚在一起,为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奋斗,这是民办高校面临的巨大难题。而这个难题只有党建工作才能完成,那就是把其中的党员组织起来,使其在民办高校中生根、开花,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教职员工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神圣教育任务,培养成千上万的民办高校学生健康成才。所以,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比之国办高校有过之而无不及。
根据民办高校的“民办”体制和“高校”性质,中央组织部颁发的[2000] 7号文件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范围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民办高校党组织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开展工作,是非常正确的。某些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党员,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误区。有人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可有可无,作用不大,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与教职工包括党委书记在内,是聘任的,与举办者是雇佣关系,举办者有权解雇教职工,党组织对此无能为力。这就是认识上的 “错位”。有些同志的头脑中还有“党领导一切”的印迹,认为民办高校应与公办高校党委一样,全盘管理学校大事。这就是思想上的“越位”。因此,这些同志应该走出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使“错位”的正位,“越位”的归位,弄清楚民办高校党组织主要职责是什么,怎么去履行这些职责,哪些工作不是党组织的职责范围。这样,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体制才有可操作性,党组织才能发挥领导作用。
因此,正确认识民办高校不同于普通国办高校的特点,才能明确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只有认识到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必要性和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有的放矢、卓有成效地开展好党建工作。(对原文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