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校“平安校园”常态化建设工作,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校园环境,根据《开云(中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组织机构”。机构和人员组成如下:
(一)“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工作组小组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整体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人员、落实督查”,要在创建效果上讲求实效。
(三)各工作小组组长负责本指标体系创建工作成果材料的审查和验收(含2014、2015、2016年的创建材料),做到严格审查,文本规范、符合要求,所报送材料内容要求为宋体4号字,1.5倍行距,一级标题为宋体加粗小二号字,二级标题为宋体4号加粗。
(四)全校各单位于10月24日17点前将成果材料报送至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联系人: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