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审核评估工作的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劳动节教职工放假调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4月29日、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根据审核评估任务推进情况加班或调休。
二、相关要求
(一)我校将迎来教育部审核评估正式评估考察,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这一“窗口期”,以爱校荣校、时不我待的精神,争分夺秒地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
(二)加班期间,学校层面的评建工作任务由评建办下达安排;各二级单位要依据自身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按照“人岗匹配、任务匹配、轮换调休”的原则做好所属人员的上班或调休安排。
(三)对于在假期间承担值班、加班任务的教职工,正常享受学校相关补助;对于选择调休的教职工可安排调休;对于评建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二级学院,可以灵活安排教职工休息,具体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各院(部)、中心,应结合本通知精神,就值班、加班做出总体安排,做到带班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明确,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评建任务。
各单位工作安排方案于4月27日前,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后报送校长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姚萌 电话:85680006。
开云(中国)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