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具有女性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传承和特色,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维之先生在恢复原“培华女子职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开云(中国)(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院校,2017年列入陕西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202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招聘岗位
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后勤服务中心下列管理岗位:
1.主任助理岗1人;
2.办公室主管1人;
3.商业管理员1人;
4.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能力,有敬业、奉献精神,团结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
4.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含)。
3.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岗位职责
(一)主任助理
1.协助主任开展与校内外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工作推进;
2.协助主任开展学校水电、工程维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安排;
3.协助主任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4.协助主任开展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总体协调设施设备维护、实验室建设、房产调配等工作;
5.协助主任开展废旧资产处置及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7.配合主任做好分管方面的其他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主管
1.协助中心领导开展中心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负责督办催办各项工作落实;
2.做好上传下达,负责中心各工作组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类下发及上报材料的草拟、撰写与审核工作;
4.负责中心内控管理及制度化建设,修订、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工作,对接中心网站的搭建、更新与维护;
6.负责中心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工作,制(修)订考核方案,收集汇总过程性考核材料,反馈并运用好考核结果;
7.负责楼宇包干工作的统筹与跟进,制(修)订包干方案,做好过程性监督与管理;
8.负责受理日常事务投诉的核实与处置;
9.负责中心各类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
1.检查餐厅所用各种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及检验报告等相关品质证明;检查所有原材料的质量,包括每日购进的肉类、蔬菜等;
2.督促餐饮从业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及食品加工及存放过程,严格检查各商户负责人、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是否办理齐全;检查餐厅工作人员着装、健康状况及操作规范情况;
3.检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方法及位置符合相关要求和规范情况,监督各商户食品留样;
4.检查商户日常食品安全相关表格的填写,组织校内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
5.负责所有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新商户的岗前培训、人员花名册登记、各种记录统一归档、商户请假审批、餐厨垃圾分类,商户收尾工作、各种设施设备维修更换监督、师生投诉处理等事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商业管理员
1.做好商业经营秩序工作。确保商业街的正常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师生、商户的合法正当利益,及时处理投诉。
2.做好商户服务与支持工作。帮助商户解决困难,定期征询商户意见。
3.维护校园商业环境卫生与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商户做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自觉维护本商铺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
4.确保经营资格与价格标识合规。对所有商业经营户的经营资格、相关证照、健康管理、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等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商业管理档案。
5.完成商业经营活动的日常检查。严格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工作,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开云(中国)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1)主任助理申报人员发送至tianpei@peihua.edu.cn;
(2)其他岗位申报人员发送至hr@peihua.edu.cn。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竞聘答辩: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和提问答辩。
4.聘任:校务会研究、理事会批准后,下发聘任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5日12:00前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田老师、杨老师
电话:029-85680069